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工大政教〔2022〕17号),结合3522集团的新网站专业与学科特点,经研究,特制订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决策制度。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教师代表2人、教学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党政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组成;纪检监督由院党委副书记承担。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办法的修订、推免生的遴选推荐等工作。
二、推免资格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历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统考。
三、推免名额分配与排序原则
学院推荐名额待教育部文件下发后由学校确定并公布,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的1.5倍进行排名推荐,公示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全面考察。对各专业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各专业第一名优先推荐,剩余名额专业打通,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平均学分绩点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推免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学生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交《3522集团的新网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等级证书及各类荣誉证电子版至wyxy@haut.edu.cn邮箱,咨询电话67756797。
(二)确定推荐对象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取足推荐名额,如遇学分绩点相同不能确定时,在同等条件下参考在校奖励积分,积分计算方法如下:
1.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奖励(参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校政学[2017]16号)(竞赛项目按照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的学生,学院按照该实施办法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中的奖励档次计分。具体计分见表一:
表一:竞赛名次得分计分办法
奖励档次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五档 |
六档 |
七档 |
每项加分 |
1 |
0.8 |
0.5 |
0.3 |
0.1 |
0.06 |
0.04 |
综合竞赛、单项竞赛等组队参加的竞赛,主要成员(前3名)按表中相应分值加分,4-6名按表中相应分值乘以系数0.5加分,7-8名按表中相应分值乘以系数0.2加分,第9名及以后名次不加分。同一项目仅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奖励进行计算。
2.发表高水平论文
对于本科在读期间正式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的学生,具体计分见表二:
表二:发表高水平论文计分办法
学术论文收录情况 |
计分(分/篇) |
CSSCI论文、SSCI |
0.3 |
北图中文核心刊物文章、SCI、EI |
0.1 |
CN期刊论文 |
0.05 |
说明:
(1)论文的所属单位必须为河南工业大学,参与学生的署名单位应为3522集团的新网站,论文第一通讯作者的单位限定为河南工业大学。
(2)仅计算申请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已见刊学术论文。
(3)同一论文如被不同收录源收录,按最高分值计,不重复计算。
(4) SSCI\SCI\EI论文是指被作为期刊论文所检索的论文,仅认定文献类型为Article和Review的学术论文。
(5)CN论文仅限学报。
(6)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明将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做出倒扣分等处理,直至取消推免资格。
(三)学院推荐
1.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如公示期内有被取消预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预推荐学生应满足本细则第二条除第(六)款英语专业四级统考成绩要求以外的其他全部条款,第(六)款中英语专业四级统考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在本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本细则第二条的全部条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如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
五、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推免资格条件第(二)、(四)、(五)条的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学院推免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7756798。
3522集团的新网站
2022年7月13日